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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顺利推进临沂市荣军优抚医院(临沂市心理医院)招标代理项目的实施,确保采购工作规范、高效进行,现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我单位内部管理规定,本着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通过公开遴选方式择优确定采购代理机构。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前来参与,具体要求详见遴选文件。
一、概况
委托单位:临沂市荣军优抚医院(临沂市心理医院)
项目名称:临沂市荣军优抚医院(临沂市心理医院)招标代理机构遴选
遴选内容:选定三家采购代理机构,承担本单位招标代理工作。
二、供应商资格
1.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
2.具有丰富的招标(采购)经验,具有固定开评标场所和稳定的服务团队,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
3.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信誉,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;
4.法定代表人(负责人)、股东、董事、监事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,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。
5.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;在“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”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,在“信用中国”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、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,在“中国裁判文书网”网站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,在“中国政府采购网”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不存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;
6.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。
三、遴选程序
1.发布公告:通过本单位官网或公告栏发布遴选公告。
2.报名时间及方式:
(1)报名时间:2026 年 6 月 30 日 8 时 30 分至 2026 年 7 月6 日 17 时 00 分前(北京时间)。
(2)报名方式:将纸质版报名材料装订成册、加盖公章密封后,在规定时间内交至指定地点。
(3)报名地点:临沂市荣军优抚医院(临沂市心理医院)(临沂市兰山区桃园路1号)。
四、遴选标准
1.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。
2.评标方法:材料评分+现场评分。
3.本项目中标后不允许分包、转包。如发现转、分包行为,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,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。
五、提交投标文件时间、地点
1.提交截止时间:2026 年 7 月 7 日 11 时 00 分(北京时间)。
2.提交地点:临沂市荣军优抚医院(临沂市心理医院)(临沂市兰山区桃园路1号)财务科。
3.文件要求:投标文件需密封提交,一式2份(一正一副)。
六、遴选时间及地点
1.遴选时间:2026 年 7 月 8 日 11 时 00 分(北京时间)
2.遴选地点:临沂市荣军优抚医院(临沂市心理医院)会议室(临沂市兰山区桃园路1号)。
七、本项目联系方式
联系人:段效林
电 话: 0539-8035527 15253964241
地 址: 临沂市荣军优抚医院财务科(临沂市兰山区桃园路1号)。
临沂市荣军优抚医院(临沂市心理医院)
2026年6月30日